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须的能力;
5.投标人需是江门市内区级及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工机构,成立时间满2年以上,按时年检者。
6.具有相关行业经验者优先。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名称:江海区重点青少年服务项目
(二)服务目的:
1.减少重点青少年(再)违法犯罪的行为,促进江海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发展。
2.为五类重点青少年、社区矫正青少年、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涉毒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等青少年提供个案服务、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心理辅导等服务,使其重新融入家庭、学校、社会。
(三)服务指标:
指标对象 | 项目指标 | 完成数量 | 完成说明 |
项目承接社工机构 | 建档 | 20个 | 原则上2020年需新增20个建档 |
个案辅导 | (按实际情况) | 对上一年项目已建档、非重点个案、非重点探访的服务对象,进行至少1次探访(面谈或是电话),并有访谈情况记录,再次确认其最新情况。 | |
20个(此为开案数量,需按照开案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每人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个案服务(面谈或电话), 填写完整个案记录,每个对象不少于10次/年。 | ||
小组活动 | ≥2个 | 针对不同的人群进行互助性小组和支持性小组,以小组形式开展服务,开展2个小组,每个小组节数不少于4节,每节不少于1小时,(合计8节),其中15名重点服务对象每人至少参与过其中一个小组活动。 | |
社区活动 | ≥4场 | 根据五类特定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有选择性的开展社区活动,如讲座、培训、志愿服务活动等。年度内不少于4场,每个服务对象至少参加一场。 | |
项目成效 | ≥2人 | 确定服务对象的关爱计划后,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实现对接工作,帮助至少2名服务对象复学复读、创业就业或技能培训。 | |
个案案例 | ≥3个 | 提炼撰写已结案的、有成效的典型个案3个,每个个案字数要求1500个左右。 | |
信息报送 | ≥12条 | 每月需向团江门市委报送工作动态信息至少1条。 | |
项目宣传 | ≥1次 | 项目至少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或县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次。 | |
项目调研报告 | 1篇 | 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及当地青少年实际,撰写调研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左右。 | |
项目报告 | 2篇 | 撰写项目中期自我评估报告及终期评估报告。 |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项目按要求配备符合资质(持助理社工师或以上,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到位。 | |
工作人员 | ≥1名 | 项目负责的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可为兼职)。 |
三、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服务地点:江门市江海区
服务方式: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四、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五、服务时间
服务期: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方案书,对标服务指标,并含有项目报价。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可附相关行业经验的辅证。
七、报名时间、邮箱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投标材料盖章扫描件发至团市委宣传部邮箱,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邮箱:jmtswxcb@qq.com。
3.联系人:许林清,联系电话:0750-3273561。
八、验收
(一)验收时间。
服务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评估验收。
(二)验收程序。
1.验收方式。
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验收。
(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其他。如果在服务过程中需要对供应商进行验收(考核)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需求中列出考核办法(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要求、考核不合格的处理等)。
(四)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1.无故不按照规定完成指标或完成效果极差等情况属于验收不合格。
2.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九、结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陆万元(¥60000元)。
十、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十一、解决争议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必须明确选定诉讼还是仲裁,两者都不选或者两者都选,该条款无效。
市财政局依法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