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须的能力;
5.供应商需为在江门市内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工机构或是社会团体,成立时间满2年以上,按时完成年检;
6.具有相关行业经验者优先。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名称:2024-2025年度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项目
(二)服务目的:建立全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志愿服务体系,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站点等各类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以家庭、学校、社区为重点,以预防教育为主,建立预防、识别、处置、转介工作机制,为全市青少年提供高质量心理健康志愿服务。
(三)服务指标:
指标对象 | 项目指标 | 完成数量 | 完成说明 |
项目承接社工机构 | 12355青少年服务个案 | ≥15人 ≥90次 | 年服务来自12355平台及团市委转介的个案≥15个;每人每次心理援助次数原则上≥4次(含),项目周期内申请心理援助的总次数≤6次(含)。全年总次数≥90次(含)(按照每人次时长30分钟200元、45分钟300元、60分钟400元进行计算,具体心理援助次数和时长根据服务对象具体需求进行调整) |
心理科普宣传活动 | ≥10场次 | 依托市县两级12355志愿者队伍,走进专门学校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讲座、重点青少年心理健康跟踪辅导等活动 | |
实施“线上+线下”校外家长学校品牌建设计划 | ≥40场 | 打造“家长讲堂”,每周末围绕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亲子关系等热点问题,组织市级12355志愿者队伍成员在江门市青少年宫开展科普讲座,以点带面扩大青少年心理知识普及深度及广度。 |
以上个案及活动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
服务地点:江门市
服务方式: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五、项目实施时间
服务期:2024年11月-2025年10月。
六、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方案书,对标服务指标,并含有项目报价;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可附相关行业经验的辅证。
七、报名时间、邮箱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项目材料盖章扫描件发至团市委宣传部邮箱,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邮箱:jmtswxcb@qq.com。
3.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0750—3273561。
八、验收
(一)验收时间。
服务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评估验收。
(二)验收程序。
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验收方式。
2.其他。如果在服务过程中需要对供应商进行验收(考核)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需求中列出考核办法(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要求、考核不合格的处理等)。
(三)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1.无故不按照规定完成指标或完成效果极差等情况属于验收不合格。
2.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九、结算方式
根据购买服务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十、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4.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十一、解决争议方式
1.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2.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
3.市财政局依法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